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第二章着重于火灾的预防措施。首先,第四条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建设新城区时,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消防站、供水设施、通讯系统及消防通道,对原有市区的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需求的,需进行技术改造或增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了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如果临时需要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经当地城市建设部门审批,并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拆除。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乡镇建设时,应当同时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乡、村的生产、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农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1、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构建完善的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应将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纳入社区管理与服务范围,确立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防火组织。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责任落实。三)消防管理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
2、小区消防管理系统中的监控指挥中心需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全天候的消防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岗,并且上班前后严禁饮酒,以保持清醒的工作状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替代他人值班,也不能睡觉。
3、法律分析:小区监控指挥中心消防控制系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严禁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
4、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网络。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把小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之一,建立物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要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强化责任意识。
1、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执行标准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掌握本辖区实际情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辖区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检查各住户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负责检查辖区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2、比如:某物业企业的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第二:另附:物业公司通常对消防中控室的一些规定 一:消防中控室是各类安全及报警事件的监控中心,属于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
4、消防安全制度 标准:各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消防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标准:各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强调各自的分工与职责,一旦有情况能按部就班的进行。
5、物业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如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6、法律分析: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设备定期安全检查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1、”增加一款,作为第八条第二款:“省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全省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浙江省消防条列》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同时废止。
3、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并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1、物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安全疏散出口;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防栓;灭火器配置;机房、厨房、楼层;电气线路;防排烟系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该情况检查包括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检查、建筑构造检查。安全管理: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审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确认相关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3、查看物业是否有制定比较完善的消费安全制度,是否有定期举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灭火演练、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人群疏散演练等等。查看小区是否有设置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并且必须确定其没有被堵塞。
4、火灾报警系统。检测火灾报警器、消防设备、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手动报警装置等是否有效。消防供水系统。检查消防水池的各项指标是否达标,以及消防供水设施是否完善好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和设置是否合理到位。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检查管道网络的安装和个组件的性能。
物业消防人员岗位职责 篇1 负责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监控系统、消防联动系统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有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给动火的施工单位开具动火证手续,并通知保安员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利用监控头进行消防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安全问题。 为客户开具出门条,专梯使用申请单。
保证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正常工作。如遇火灾事故,立即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扑救,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及时操作联动设备,向有关领导 报告 ,详细做好记录。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或通知时,及时通知中控室人员赶到现场,查看报警原因。对消防设备定期测试、清扫保养工作,保持消控室干净整洁。
负责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负责辖区用火部位安全监督。积极组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辖区各重点部位,如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材装置,楼层消防分屏及报警,排烟系统,对讲系统,查看周围有无火种,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物业消防文员是负责物业管理中与消防相关的文书工作和协调事务的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消防文书管理:物业消防文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物业消防相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如消防巡查记录、消防演练记录、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消防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测试,对系统故障进行维修;公司消防应急组织管理,按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应急演练;公司消防管理考核制度推进执行,每季度对公司义务消防组织进行考核;消防管理制度文件定期修订更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订消防管理制度文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