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外科消毒的清洗消毒操作流程执行。手术室物品应固定放置,标识统一,并由专人负责添加和保管。手术室物品原则上不外借。若需外借,必须有相应人员签字,并做好登记。
医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如下: 口罩的正确使用:- 根据具体操作需求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 在一般诊疗活动中,可佩戴纱布口罩或一次性外科口罩。- 在手术室工作、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或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应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正确佩戴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的使用。正确佩戴口罩: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诊疗活动时,纱布口罩或一次性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无菌技术操作等时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
以下是乙类乙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一)医用口罩的使用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一般医疗活动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根据潜在的暴露风险和所进行的医疗活动,合理选用个人防护用品。以下是乙类乙管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医用口罩的选用 - 应根据具体医疗操作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11651)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保证物尽其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减少开支,购买假冒伪劣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即使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也不使用或者佩戴,使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对此作出了两方面的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主要有: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手套、防护服、护肤用品等,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是什么?(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1、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11651)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4、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